发现车位障碍物责令立即清除
本报讯(记者王小亮)近日,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私占公共停车位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沿街商铺经营者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
5月5日上午,针对近期群众举报“停车难”问题,临高交警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核查了群众反响强烈的新桥南路沿街商铺区域,对于通过摆放反光锥、杂物、自行车等手段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责令立即清除;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商铺进行警告教育,向店主阐明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