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符玉慧)4月18日,G98环岛高速昌江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自燃事故。接到报警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消防部门联手处置。
据了解,4月18日10时30分许,昌江公安交管大队高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G98环岛高速三亚往海口方向438公里+100米处,有一辆小型汽车发生自燃,请交警部门到场协助。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抵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现场浓烟滚滚,烟火几乎弥漫半幅车道。为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民警及时设置路障及警示标志标牌,对往来车辆进行临时管控。最终,在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1个多小时的共同协作下,事故被成功处置,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经了解,驾驶人李某驾车从东方前往昌江,当将车辆行驶到该处时,发现有刺鼻的烧焦味从车头处传出,其迅速将车辆开至应急车道停放,一边迅速撤离,一边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