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吴维翔)近日,省检二分院联合临高县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为当事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从而成功化解临高县南宝镇某村委会某村小组村民柯某某与某村委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以实际行动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担当作为,赢得当事人好评和社会认可。
据悉,柯某某系一宗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原告。其所在村委会(前身为某农场)决定对曾在该农场参加集体劳动且符合一定年龄条件的村民每月发放养老补助金待遇。柯某某认为自己符合条件,但村委会未予发放养老补助金,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民事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均认为柯某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柯某某遂向省检二分院提起民事诉讼监督申请。
省检二分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过程中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遂将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与临高检察院走访调查发现,柯某某家主要经济来源为割胶收入,生活十分困难。
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向柯某某充分释法说理,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在其提出申请后,两级检察院合力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共发放救助金1.3万元,柯某某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并当场递交撤回监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