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两名男子因主动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给非法分子参与洗钱活动,被陵水黎族自治县警方依法查处。
据了解,陈某凡与陈某清为朋友关系。一天,两人正在奶茶店里打游戏,陈某凡因最近手头缺钱,便主动上网搜索帮人洗钱的“招聘”信息并报名“应聘”。很快便有一人添加了陈某凡的QQ好友,聊天过程中,陈某凡将自己与家人的银行卡号提供给对方。不久,他的银行卡内收到了一笔来源不明的资金。随后,陈某凡按照对方的指示将这笔钱转到了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帮助对方完成洗钱活动。
在旁围观的陈某清见状,便询问陈某凡相关情况。陈某凡称,自己在帮“朋友”转钱给别人,结束后“朋友”会给自己报酬。陈某清将自己的银行卡号交给陈某凡,也参与了此次洗钱活动。据统计,陈某凡、陈某清共利用4张银行卡转账4次,转移的资金共16079元,获利1400元。
与此同时,陵水警方接到了相关线索,对陈某凡、陈某清展开了调查。经过分析研判,警方发现两人涉嫌参与洗钱活动,并立即传唤他们到当地派出所配合调查。在询问过程中,陈某凡、陈某清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陵水警方对陈某凡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罚款一万元,对陈某清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