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线上交友软件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通过线上方式结识并发展成朋友。同时,这也容易让一些心怀鬼胎的人钻了空子,利用对方警惕性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等心理实施诈骗。
男子陈某某通过网络交友等方式,认识了受害人王某某和蒋某某,并建立了朋友和恋人关系。其间,陈某某一人分饰多角,用微信小号组建家庭群,谎称项目投资和购置品牌高端车补差价等理由,诈骗他人财物共计29万余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本报记者 肖瀚 通讯员 吴莹
虚构项目 诈骗朋友21万余元
“2021年7月,我在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陈某某,后面我们就加了微信好友,平时就普通的聊天,他一直约我吃饭喝茶,我都拒绝了。几天后我让他来我上班的酒吧‘捧场’一下,他便爽快地答应了。”被害人王某某说。
在之后的半个月内,陈某某几乎每天都会去找王某某开台喝酒消费,但每次都会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让王某某垫付花销,王某某前后共计为陈某某垫付酒钱8.59万元。王某某曾多次向陈某某讨要帮忙垫付的酒钱,陈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
眼见还钱无望,陈某某心生一计,以自己姐姐在陵水有工程项目为由,让王某某投资入股并称之前所拖欠的8万余元算作王某某的投资款。为了增加可信度,陈某某将王某某拉进一个“幸福一家人”的微信群,群内有九个人,实则都是陈某某自己注册和使用的微信号,其平时在群内会分享一些虚假项目的情况。
而后,陈某某以虚假身份拟造了一份虚假合同与王某某签订。签订合同后,王某某多次向陈某某转账所谓投资款共计12万余元,前后共计被骗21万余元。在王某某要求到工地现场查看时,陈某某又谎称要回海口签订紧急协议将此事敷衍过去。直至2021年8月初,陈某某还多次以各种理由向王某某要钱,在朋友的提醒下,王某某意识到自己被骗。
假赠豪车 诈骗女友8.6万余元
2022年3月,陈某某在网上结识蒋某某。一周后,双方确认男女朋友关系,陈某某谎称其在海口市某高端汽车品牌店内全款购买了一辆轿车,称会将车辆登记在蒋某某的名下。
随后,陈某某便用微信小号冒充4S店的工作人员洪某某与蒋某某沟通,多次以新车补差价、新车保险变贵、新车加装内饰为由,骗取蒋某某共计8.6万余元。
蒋某某在支付最后一笔上牌费用后前往4S店看车。该4S店负责人表示洪某某确实是该4S店工作人员,但陈某某并未在该4S店买车。此时,蒋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官说法:网络交友涉及金钱交易时 要提高警惕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9万多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网络具有虚拟性,通过非传统方式的交往,彼此投入感情、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要提高警惕。首先,线上交友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及基本情况;其次,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谨防“馅饼”、甜言蜜语背后的陷阱。若发现上当受骗,也应及时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