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英 通讯员胡蓉)4月1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老年人朋友及亲属发布一封交通安全倡议书,呼吁所有老年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据统计,今年1月至3月,全省共发生涉及老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86起,死亡90人,占同期事故死亡总数的48.1%,其中外省籍29人,占比近1/3。其中,儋州、海口、三亚、琼海、乐东、临高、文昌、万宁等地区涉及老年人事故死亡占比较高。
倡议书表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协调能力变弱、反应速度下降,在日常出行中常常面临着交通安全隐患,加之部分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对路况、车速、车距的判断不准,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事故。
为加强预防涉及老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各地交警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升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联合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等力量,深入农村、社区、菜市场、超市、广场等,“面对面”开展宣讲和劝导。
倡议书提醒,老年人朋友在出行时应按照出行方式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调头、不和机动车等大型车辆抢时间通行。走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没有斑马线时,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外出驾乘电动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控制车速,遵守交通规则。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动三(四)轮车(未在工信部目录公示的,如老年代步车等)不能依法登记上牌,不能上道路行驶,更无安全保障。请不要轻信商家在销售时所说的此类车辆可以和汽车一样上道路行驶、不用挂牌办证、无需驾驶证的谎言,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老年朋友开车时反应不如年轻人快,因此开车时要集中精力,不要疲劳驾驶。
如果家里有老年人,亲属要注意多叮嘱其出行注意事项,如果老年人反应力、判断力明显下降,不要让其单独出行,有出行必要时,一定要有人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