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李奇鸿)近日,屯昌法院南吕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调解一起劳务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4月8日上午,薛某与程某来到屯昌法院南吕法庭寻求纠纷化解途径。薛某诉称,程某带领的施工队为其建造房屋,双方签订《包工承包协议》,房屋施工完毕,其认为程某多收了费用。程某辩称薛某未向其支付完费用。南吕法庭干警向双方初步了解情况后,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第一时间联合南吕司法所前往施工现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法庭干警和司法所调解员了解详情后得知,双方在施工前虽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事前对合同内容沟通不善,造成施工完毕后双方对施工内容及劳务款发生分歧。在知悉双方产生纠纷的根源后,法庭干警和司法所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冷静思考,逐一分析利弊,逐项梳理费用。最终,程某同意退还薛某多支付的800元并当场履行,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据介绍,屯昌法院南吕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