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4月2日9时47分,东方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机动组路管员巡逻至八所镇福民南路汇利大厦时,发现一辆琼D号牌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驾驶人面部发红,疑似酒驾,安全拦停后例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冯某斌告诉交警路管员,其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冯某斌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