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2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主题为“如何避免成为性侵害的施害者”的安全教育活动。活动中检察官以办理的真实案件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长普及性侵害的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其法治观念。这是澄迈县检察院用检察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2023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以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的“化学反应”,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2023年该院办理的“督促县教育局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黄某甲、黄某乙等人强制猥亵案”被海南省检察院选为涉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1名未检干警被评为澄迈县2023年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依法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力度”。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澄迈县检察院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2023年以来,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件42人,起诉34件49人。
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有“尺度”。该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注重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3年以来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6人,不起诉23人。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犯罪,将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决不纵容,依法批捕19人、起诉26人。
强化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保护有“温度”。该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程序,对60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47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双向保护”教育帮扶,一个都没有少
澄迈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将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全过程,深入推进多元化综合帮教救助工作。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参加庭审观摩等形式开展帮教工作,帮助214名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经帮教后已有19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0名涉案未成年人考上大中专院校,48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就业。
2023年3月,小李(化名)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和受不良社会关系影响,涉嫌故意伤害。因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初犯,并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澄迈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针对被不起诉人小李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帮教方案,采取了包括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帮教措施,使其在接受全方位帮教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温情。
经过6个月的帮教,被不起诉人小李服从监管、表现良好,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个人习惯和思想状态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未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未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为其回归家庭与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宣告不起诉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小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作出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详细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政策和意义。检察官说,“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我们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宽严相济、精准施策,在注重将走错路的孩子拉回正轨的同时,也强调为受伤害的孩子‘全面疗伤’,坚持做到双向保护。”
同时,该院积极为遭受侵害后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会同教育、民政等单位开展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活动。2023年以来共对符合条件的1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6.05万元,开展心理疏导97人次。
承办检察官说,“受到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会产生抑郁自闭、孤僻冷漠等负面情绪,如果没有进行及时干预和介入,这种症状可能会持续数年甚至终身。”
2023年12月,在办理李某某猥亵儿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案对两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影响,于是及时对她们进行安抚和心理疏导,鼓励她们战胜当前的心理困境,引导她们尽快走出阴霾,走向新的生活。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聚焦家庭教育,针对此案中被害人的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存在对孩子监管缺失、保护不力、安全教育不足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为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抚慰其受伤的心灵,该院对符合条件的两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分别发放救助金1.2万元、0.9万元,让她们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重拾生活的信心。
高质效检察履职,一个都不可少
澄迈县检察院坚持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办案始终,建立起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强化监督、全面保护、协调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有力的综合司法保护。2023年,该院深入辖区金江、中兴等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6件;坚持全面审查思维,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同步审查未成年人民事等其他权益是否受损,从中发现案件线索12条,支持起诉12件;主动延伸公益诉讼触角,针对出行交通安全、烟酒销售、辍学保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份;在此基础上,联合澄迈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推动辖区旅馆行业规范经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黄某甲、黄某乙强制猥亵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涉案嫌疑人的行为已严重侵犯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同时涉案宾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于是该院依法支持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被害人共获得赔偿3.9万元。除此之外,该院还针对涉案宾馆未履行未成年人入住的询问、登记及报告义务,损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推动辖区旅馆行业规范经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是澄迈县检察机关整合力量综合履职,实现“四大检察”贯通融合的一个典型代表。
“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一个都少不了
与其单打独斗,不如合力破题。澄迈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诉源治理为目标,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开展监督,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各职能部门的都管,不断壮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
2023年以来,该院与县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依托家长学校开展家长课堂11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36份,联合县教育局、妇联等单位举行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会,对未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进行训诫,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2023年2月14日,该院联合县教育局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向全县在校9.3万名学生的家长发出《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尽早给孩子灌输预防性侵的知识,帮助孩子提高防范意识。2023年5月31日,该院组织54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参加主题为“用心陪伴用爱支撑”的家庭教育讲座,引导家长们多关心、陪伴孩子,增强家长们对于家庭教育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夯实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
2023年7月14日,该院联合海南省、澄迈县两级妇女联合会召开督促暨家庭教育指导会。会上,检察干警向3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向监护人深入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详细指出监护人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家庭监护要求,督促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并告知监护人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已经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监管失职给孩子及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后会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孩子走上正确的道路。”接过《督促监护令》后,涉罪未成年人小李(化名)的父亲说。
“澄迈县检察院通过与政府各部门联动,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澄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绍维说。
为进一步推动辖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案件办理工作,该院正在推进澄迈县未成年人犯罪一体化办案中心暨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基地建成后,将集案件办理、法治教育、犯罪预防、未成年人行为矫治、心理健康教育、被害人救助、社区矫正、家长学校等多功能于一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阵地支撑。
法治教育,一个都不落下
着眼于抓前端、治未病,澄迈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积极推进“普法课堂从开学法治第一课开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2023年底,澄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绍维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为200余名在校师生讲授了主题为“预防性侵 呵护明天”“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的法治教育课。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违法犯罪大多受到不良风气影响。我院法治副校长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从根源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吴绍维介绍了一年来该院花大力气推进法治教育工作的初衷。
为使法治雨露浸润澄迈大地的每个角落,该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包括检察长在内的45名检察干警担任全县5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兼职法治副校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2023年以来,该院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宣传两法”等主题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133场,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
2023年2月27日,该院联合县卫健委就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向全县医务工作者发出《致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引导医务人员准确理解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履行报告义务。2023年9月25日,该院到福山镇中心第二幼儿园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轮训活动,帮助教职员工更好地理解“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执行必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握指成拳才能汇聚大爱。澄迈未检人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努力让辖区每一个孩子温暖向阳、芳华绽放。
(曾燕玉 付海冰 林著玮 吴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