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覃创源)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男友私自开走抵债后,琼中一女子立即报警,琼中公安民警释法说理,仅用时15分钟就让对方归还了电动自行车。
3月27日18时30分许,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营根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某餐馆外的电动自行车被人开走了,疑被男友拿去抵债,无奈向民警请求帮助拿回电动车。报案女子表示,当天下午,她从某餐馆出来后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联系男友才知道是被他开走拿给别人抵债了。她立即找到对方并说明情况,不料对方拒绝还车,还称车是其男友自己开来的,有事应该去找他。
“他们还没领证结婚,男友欠的钱不应该由她来还。”民警周扬充分了解情况后表示,由于该女子与其男友未领证结婚,且车辆登记在其母亲名下,男友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处置其财产。拒不归还车辆可能涉嫌侵占,如有债务纠纷应该走法律程序。
最终,在民警的协商沟通和释法说理下,对方当场归还电动车,民警仅用时15分钟解决了一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