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天宇)3月27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海南11个集体、17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其中,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等6个集体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邓怀军、吴敏(女)等9人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三亚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等5个集体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曾丹、伍祚明等8人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