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林露晴)近日,洋浦法院首次在商事案件中适用先予执行,为企业纾解经营困局,有效防止各方损失扩大,有力保障了民营企业合法权利。
据介绍,某庄园公司落地洋浦保税港区,在建厂之初,与某马公司签订仓储合同。但因某马公司仓储容量不足,经某庄园公司同意,某马公司与洋浦某态公司签订仓储协议,由洋浦某态公司代为存储某庄园公司的进口冻品。后因某庄园公司在出库过程中主张洋浦某态公司冷库库温不达标导致冻品进口肉缓化引发纠纷。某庄园公司遂诉至法院。
在立案后,某庄园公司提起先予执行申请,称该批冻品进口肉已经拍卖,下游买家等待出货,且该批冻品已经临近保质期,如不及时出库将导致损失急剧扩大,申请法院先予执行,使该批冻品尽快出库交付买家。因实际仓储人洋浦某态公司认为存储过程没有问题,并认为某庄园公司称其库温不达标的说法损害了其商业名誉,要求留置该批冻品折抵租赁费及作为证明仓储合格的证据。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贸然采取先予执行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洋浦法院连续两天会同洋浦保税港区管理局召集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洋浦保税港区内属于海关特别监管区域,货物出关需要办理一系列审批手续,案件承办法官也多次和海关及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了解货物出关程序,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合议庭与执行局法官召开专门会议,联动会商先予执行中可能会发生的突发情况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做好先期准备后,为进一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节约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合议庭决定对先予执行活动举行听证。听证后,合议庭第一时间合议,认为案件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先予执行。
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后,3月14日一大早,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一起来到洋浦某态公司仓储库房,在三方当事人均到场、冷链货车到场待命的情况下,充分对各方释法说理,并邀请洋浦保税港区的物业经理到场见证,最终将该批冻品进口肉全部先予执行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