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3月24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支持,海南省、贵州省、四川省、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建言座谈会在海口举行。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相关省份律师协会、商会协会、智库、高校以及科研单位等50余人参会,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积极建言献策。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磊出席会议并致辞。他表示,海南正在全力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致力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根本”的作用。
中国(海南)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需要形成相应的法律规范。
会上,各位专家学者纷纷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体系和必备条款等进行讨论并建议,一致认为要明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宗旨、立法依据,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同时,应针对民营企业的诉求,明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必备条款,强化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可诉性,提升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效应,形成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