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徐子越)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中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邻里之间因建房引发的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邻里之间的情感裂痕。
据悉,2016年10月,被告杨某某将农村3层自建房工程发包给邻居原告王某某,双方签订《建房协议合同书》。2019年7月,案涉房屋建好后,杨某某顺利入住,建房工程款总计22.8万余元,杨某某共支付18万元,尚欠工程尾款4.2万余元。王某某向杨某某催要工程尾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杨某某在诉讼中称,未支付工程尾款的理由是王某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存在屋顶漏水、墙体渗水等问题,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综合研判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居,若是进入到司法鉴定程序,且不说工程早已过质保期,极有可能做不出鉴定结果,有可能使双方的邻里关系更加恶化,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并可能引发上诉、强制执行、申诉信访等一系列问题。承办法官遂采用逐个“击破”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鉴于杨某某盖了3层楼房,经济能力尚可,法官从邻里关系和谐融洽、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乡里乡亲背后会指指点点、对名誉不好等方面,先对杨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且告知杨某某:“你在2019年就已收房,现在是2024年,时间太久了,即使就你所主张的漏水等房屋质量问题作了鉴定,那在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明力也要打折扣,再者鉴定、判决、上诉、执行等所付出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很高。”
做完杨某某的思想工作,法官又从王某某合同原件丢失等导致证据不利、王某某的施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邻里关系、鉴定等程序的时间、金钱成本做王某某的思想工作,王某某对法官的分析点头认可。杨某某、王某某最终当场同意以2.5万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