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胡诗发)近日,定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查处一名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据了解,3月12日21时51分,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定城中队在定城镇见龙大道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A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周某友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交警在对周某友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周某友只取得了C1驾驶证,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此外,周某友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检验。
定安交警依法对周某友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检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22分、罚款42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扣留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