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当然,如果父母想用压岁钱为未成年人购买供其本人使用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给孩子报辅导班等,则不在法律禁止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