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君
1月18日,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对夫妇晚上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一名65岁老人不幸当场死亡。事发后,肇事车辆驾驶员的妻子找来其哥哥“顶包”。最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在涉案3人拒不承认事故车辆实际驾驶人的“零口供”基础上,通过固定客观证据立案,破获该起交通肇事“顶包”案。
3月11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肇事车辆驾驶员符某道批准逮捕,其妻子梁某兰及妻子的哥哥梁某联涉嫌包庇罪已被另案移交琼山分局办理。
肇事司机疑另有其人
1月18日22时59分许,在G223国道三门坡镇49公里加100米路段处,一辆牌号为琼A20XXE的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鲍某光发生碰撞,造成鲍某光当场死亡。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接到警情后立即赶往事发地处置。现场,梁某联(男)自称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梁某兰(女)则自称事故发生时坐在车辆副驾驶位,并向民警指认梁某联是车辆驾驶员。
经勘查事故现场后,办案民警将两人带至琼山事故中队接受询问,发现两人供述事实存在大量疑点。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事故车辆驾驶员另有其人。经初步调查,事故现场监控视频里出现的嫌疑人员疑似事故车辆所有人符某道。
1月21日,琼山事故中队依法口头传唤符某道接受调查,经3次询问,符某道均表示事故发生时其未驾驶该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同时,在民警多次询问时,梁某联和梁某兰均称梁某联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案件侦办陷入瓶颈。
鉴于该起事故案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成立专案小组,由大队长王隆翰牵头,副大队长卢业益、事故中队长许练协助指导办理,民警程翔、应昌镁及辅警周得琅具体办理。
3人口供存疑
“由于郊区沿途农村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少,加上当地群众关系错综复杂且存有不想多事的抵触心理,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办案民警应昌镁说。
为尽快侦破此案,办案民警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到三门坡镇走街串巷10余次,对沿途店铺、村庄走访调查,对符某道等3人供述材料中的关键地点、事故车辆行驶路线逐一走访,寻找目击证人、视频监控。
经分析研判,办案小组突击前往三门坡某村,在嫌疑人符某道家中寻找到其在事故现场身穿的上衣这一关键物证。
专案组人员调取现场沿途30个视频监控,查看监控近150个小时,对10名证人询问,多次前往海口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等处调查取证,形成纸质调查材料300余份。历时1个多月,在涉案符某道等3人拒不承认事故车辆实际驾驶人的“零口供”基础上,专案小组通过固定客观证据立案并移交至琼山检察院报请批捕。
该案件嫌疑人符某道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于2月4日被刑事拘留。经调查认定,肇事司机符某道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肇事车辆时速达75公里
3月15日,记者来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事故中队对该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进行采访。
从事发时沿街监控录像上,能看到受害者鲍某光乘坐一辆货车到达事发地附近后下车,准备通过马路回家,突然事故车辆快速驶过将其撞飞。经调查,事故车辆发生碰撞时车速达75公里每小时。
“肇事司机符某道与妻子梁某兰吃完夜宵后驾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躲在附近一条小道里。”应昌镁介绍,符某道今年36岁,家住三门坡镇,平日在家务农。事故发生后,夫妻俩联系了梁某兰的哥哥梁某联到现场“顶包”,事发两个星期左右被抓获。
在琼山事故中队,记者见到了受害者鲍某光的儿子鲍先生。其表示感谢海口公安交警琼山事故中队的队员们,感谢他们及时破案,为其父亲还原事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