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处一起醉酒驾驶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目前,肇事司机蓝某涉嫌醉驾,海口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据了解,2月28日0时20分许,40岁的蓝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沿着国兴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当其驾车行驶至海南大厦中心路段时碰撞到绿化带,导致车辆失控后碰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网约车。事故发生后,蓝某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时,热心群众驾车途经事故地点看到事故经过,该群众见状便驾车跟随,并拨打电话报警。蓝某行驶至海府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时遇到红灯。该热心群众停车后下车与蓝某沟通,劝说其配合交警调查,然后将蓝某引导到路边,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执勤交警到达现场后,对蓝某现场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随后,蓝某在医院抽血的血检结果为105mg/100ml。
2月28日,海口交警办案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蓝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经了解,肇事司机蓝某和朋友在饭店吃饭喝酒,随后又一起去喝茶,本来以为休息了3个小时就没关系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却在路上发生了事故,事后蓝某也表示十分后悔。”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案大队民警符孔照介绍。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督促自己的家人、朋友都要做到自觉抵制酒驾行为。同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警等待交警处置,切不可怀有侥幸心理,事故逃逸面临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