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钟兴珠)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陈某某、符某某因所购买的房屋不能正常充值水电费,于是向琼海法院起诉某物业公司。法院判决,责令某物业公司为陈某某、符某某的房屋水电表进行充值。
判决书生效后,某物业公司仍不主动履行义务,为此,陈某某、符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某物业公司提出,案涉小区原安装使用的卡式水电表存在计量严重失真等严重问题,经业主集体讨论决定,小区内统一更换水电表,而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符某某拒绝更换,导致无法继续为旧系统充值,陈某某、符某某必须更换水电表才能充值。
某物业公司认为,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存在客观上无法执行的情形,其公司无法履行判决义务。
而陈某某、符某某认为,不能充值的原因,是物业公司为迫使业主更换水电表,故意停用原充值系统所导致,并非申请执行人的原因,且不存在客观上不能执行的情形。
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听取双方意见,并了解双方争执的系统充值问题。经过调查得知,案涉房屋水电表生产商仍在经营中,该生产厂家表示,旧充值系统无法充值的难题可以解决。因此,某物业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
鉴于某物业公司的消极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再次传唤物业公司,对其释法析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面对强制执行的压力,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积极与生产商取得了联系,恢复案涉水电表充值缴费系统的使用,并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完成了缴费充值。
至此,双方当事人长达数年的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