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近日,澄迈法院老城人民法庭依托“法院+工商联”机制,联合澄迈县工商业联合会以及澄迈县老城镇商会,成功调解一起两家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被告某混凝土公司因建设位于澄迈县大丰镇的某项目需要,向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购买建筑材料,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其所需建筑材料,但被告未能按时将相应的材料款项付清,经原告、被告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未能妥善处理,原告遂将被告诉至老城人民法庭。
充分研判案情后,老城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邀请澄迈县工商业联合会、澄迈县老城镇商会相关领导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剖析,并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角度释法析理;县工商联及老城镇商会相关领导从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双方企业未来合作带来的经济收益等角度为企业分析利弊。经老城人民法庭与多部门联合耐心细致调解,被告某混凝土公司主动提出可以当庭支付11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将在年后支付。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该案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