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本报讯(记者王小亮)2月6日,临高县委政法委、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召开临高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表彰会,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会议宣读了临高县政府《关于授予史长春等同志“临高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史长春、邓尖、陈卫东、谢青龙、王世松5位同志“临高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