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我顺利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每天都过得很充实,现在准备考取驾驶证,增强个人技能。我感觉到自己的各方面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真心感谢你们这段时间对我的帮教。”近日,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帮教对象小青(化名),在宣布不起诉仪式上对澄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说。
据了解,小青是澄迈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刚满17周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青的父母对其疏于管教,小青法律意识淡薄,因交友不慎,失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召开联席会,检察官一致认为小青在犯罪中主观恶意较小,系初犯、从犯,可以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从轻处罚。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澄迈县检察院对小青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自此,小青为期6个月的帮教考察工作在检察机关与村委会的共同协作下开始了。6个月来,澄迈县检察院定期对小青进行跟踪帮教,检察干警一对一随时了解小青的思想动态,面对面沟通解决其生活与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常态化法治教育帮助小青树牢自律守法意识,定期心理疏导激发小青心怀正能量。检察干警与村委会干部找准家庭教育症结,对小青家长开展多次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检察干警不断地沟通,家长开始反思自己的管教方式,并逐步改变自己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和沟通模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与村委会,开启协同教育。澄迈县检察院通过一系列措施,帮助小青“零障碍”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