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1月29日,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以来,我省共制(修)订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32件,覆盖多个生态文明细分领域。
据了解,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生态补偿条例、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等多项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先后有9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创新纳入国家推广清单。2023年,21个案例入选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出版的试验区改革成果案例汇编。
此外,我省实施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性法规,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为巩固深化“禁塑”成效,我省开展攻坚固本专项行动。2023年四季度全省替代品占有率达80.2%。全省重点行业场所抽评达标率达88.94%,较2022年上升42.85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