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平虎 记者张英)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1月1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近期5起涉及车辆与行人、自行车发生碰撞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
案例1:1月14日6时46分许,东方市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某村北门前路段时,撞上正在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行人存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2:1月13日15时13分许,海口市一辆轻型货车行驶至某村路段时,撞上在路边同向行走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3:1月12日19时20分许,文昌市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铺前镇某公司前路段时,撞上在路边同向行走的行人。据了解,本次事故造成被撞行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4:1月11日22时许,三亚市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城区某酒店北门前路段时,碰撞到骑行自行车正横过道路的骑行人。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骑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靠右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自行车骑行人存在未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5:1月12日6时15分许,临高县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辖区内国道G360某路段时,撞上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车辆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当我们遇到正在横过的行人时应该怎么做呢?
据交警介绍,“车让人”的新风尚逐步形成,但“让”不是一味地迁就,而是需要人、车双方相互理解和尊重。马路“低头族”、路面嬉戏打闹等时常发生在斑马线上的行为,往往也会让车主们十分抓狂。行人在享受车辆礼让的同时,也要做到守规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