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何江娴)近日,钟某某与其丈夫将一面锦旗送到昌江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并握着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9年4月7日,钟某某外出务工时被符某某醉酒驾驶摩托车撞伤,其右股骨远端及右胫骨近端粉碎性开放性骨折,被评定为四级肢体残疾。钟某某受伤后花费10余万元。符某某在赔偿部分医药费后,便无力支付后续医疗费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无法覆盖案件给钟某某造成的损失。2023年12月15日,钟某某向昌江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受理救助申请后,承办人积极履职,认真查阅卷宗,深入钟某某所在村委会实地走访调查,经审查认为钟某某属农村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向钟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