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意外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1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4起涉及酒驾醉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23年11月16日0时许,一辆小型客车行驶途经某市县大道村口路段时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车人当场死亡。经查,该事故中小型客车驾驶人存在醉酒驾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3年9月21日19时许,一辆普通二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国道某路段时,与一行人发生碰撞。该事故导致行人死亡。经查,该事故中普通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存在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3年8月7日21时许,一辆小型客车行驶途经海榆东线某路段时,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经查,该事故中普通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小型客车驾驶人存在醉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3年1月5日21时许,云某电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冯凤线某路段处时,追尾碰撞上前方同向行驶中的云某升驾驶的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云某升当场死亡、云某电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该事故中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云某电存在醉酒后驾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交通违法行为,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云某升存在醉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