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刘法官,我收到款了。我一定要到琼中给您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近日,李某某专程从湖北武汉来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执行法官刘颖婷送上一面锦旗,对琼中法院执行干警和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2年8月,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一项目交由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施工。2012年年底,项目竣工验收,但被执行人却一直未支付工程款。2019年,李某某在数年催缴未果后向琼中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约定某建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欠工程款150余万元。履行期届满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还是未能按时支付欠款。李某某向琼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承办执行案件的法官刘颖婷发现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省内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有30余宗,名下的银行账户和车辆早已被多起案件先行冻结查封。该案要执行完毕的难度较大,但刘颖婷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发挥能动司法的理念,进一步梳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案件,发现被执行人有对第三人的债权可供执行。刘颖婷立即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第三人限期向琼中法院履行给付义务,不得直接向被执行人清偿。通知书发出后不到两个月,李某某就收到了第一笔案款76万元。
李某某收到案款后,激动地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说:“2012年被拖欠的工程款到现在已经11年了,本来已经不抱任何希望,没想到法院这么高效就执行到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