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英 通讯员周平虎)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12月22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近期2起涉及未走过街设施横穿马路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行人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
12月8日18时许,我省某市海榆中线村大门路段,发生小型客车碰撞行人事故,事故中行人死亡。经查,行人存在未走过街设施横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12月7日9时许, 我省某市道路天桥路段,发生重型客车碰撞行人事故,事故中行人死亡。经查,行人存在未走过街设施横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那么,行人到底该如何安全、有序地过马路?海南交警介绍,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不要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