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 通讯员彭磊)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万宁市纪委办案代表、涉案的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共计20人到三亚中院旁听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强富受贿一案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强富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担任国营东和农场、南滨农场原党委副书记、场长,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等多个领导岗位任上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项目手续办理、承租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要或收受请托人现金共计2500万元、房产5套、房屋装修费用160万元,折合共计4709余万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随后,法庭依次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控辩意见。徐强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表示,这是一堂法治教育课,一定要以此案为戒,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强化拒腐防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