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为切实增强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1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2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老年人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远离交通事故。同时发出一份给老年朋友和家属们的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呼吁所有老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公布2起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2月15日6时许,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市区某路段时,撞上正在跨越护栏欲横过道路的行人,行人被撞后当场死亡。经查,事故中行人存在未走过街设施横过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23日18时许,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海榆西线某处时,碰撞一名行人,行人被撞后倒地不省人事。据了解,本次事故造成被撞行人死亡。经查,事故中行人存在违法占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发出倡仪书
呼吁老年人遵守交规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倡议书提醒,老年朋友要根据自己的生理年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在出行时请按照出行方式,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掉头、不和机动车等大型车辆抢时间通行。
走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外出驾乘电动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控制车速,遵守交通规则。
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动三(四)轮车(未在工信部目录公示的,如:老年代步车等)不能依法登记上牌,不能上道路行驶,更无安全保障。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早晨、夜间出行要小心,应穿着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以便引起过往驾驶人的注意,降低风险。
海南交警呼吁,请广大驾驶人出行时注意礼让老年人,共同关爱老人,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