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陵水一商行因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被罚26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5月1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书》,对依法不起诉的陵水英州某商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7月1日,该商行以客户名称“英州陈仕学”通过电话联系海口正德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从海口正德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分7次购进39件进口冻肉,包括468大爪5件、202小排15件、牛腩(阿兰那)9件、2518鸡爪10件,购进的39件冻品总金额为17498元。
当事人采购上述冻肉时未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报关单》和《送货单》等票据凭证,也未建立进货台账记录。上述冻品均属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冻肉,其中468大爪来自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低致病性禽流感疫区、阿兰那牛腩来自印度口蹄疫疫区,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今年10月18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英州某商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罚款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