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静怡)12月18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现将六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儋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巨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变性等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问题。2003年至2021年,符巨友利用担任儋州市那大镇镇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变性等方面,为23名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此外,符巨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符巨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
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许起鹏违规插手项目承揽、控规调整等并收受财物问题。1999年至2017年,许起鹏利用担任临高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14名私营企业主在项目承揽、项目控规调整等方面谋利并从中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破坏了工程建设领域正常经济环境。此外,许起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许起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2022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