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春宇 赵世鑫
有嫌疑人在辖区活动的轨迹,民警迅速出警;市民遇到难题,前来报案寻求民警帮助……当忙碌一天的人们逐渐进入梦乡,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里却人来人往,民警化身“普法大使”,在处理一起起警情时,带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
男子坐公交遗失手机
民警及时出警帮寻回
临近凌晨,天空飘起小雨。男子王大强(化名)冒雨来到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当时明明知道手机是捡的,却还是拿走了,我要告她。”王大强的情绪激动,这是王大强当天第二次报警。第一次报警时,他希望民警帮忙寻找捡到其手机的人。
原来,当天17时许,王大强乘坐公交车时,不小心遗落了手机。他发现后,当即返回寻找,却从公交车司机那里得知手机疑似被一名女子捡走。随后,他查看事发时的监控视频,看到自己下车后,手机被一名60多岁的妇人捡起。该妇人准备下车时,被司机叫住。“监控带声音的,我听到司机问她手机是捡到的吗,她称是自己的,然后拿着手机下车了。”王大强说看到这一幕后,他当即报警。
最终,在友谊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当晚便找到捡手机的女子,并在民警出面协调下,王大强索要回手机。
尽管王大强拿回了手机,但他始终无法接受当时对方挑衅的态度。
“对方家人说手机还我就行了,再继续追究就是没事找事,一副好像要打我的架势。”王大强说,对方不配合提供捡手机女子的基本信息,导致他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为此,他只能再次报警求助。
为警示他人失主欲起诉
再次报警求助固定证据
王大强走进友谊派出所,向民警杨顺顺详细陈述了案情。他表示,捡手机的女子及家人并未意识到捡到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要负法律责任,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对该女子进行追责,“只为追求公理,也想给他们一个教训,警示他们。”
“失主的诉求是调查到这名涉嫌非法侵占女子的基本信息,要我们派出所帮忙固定证据,方便向法院起诉。”随后,杨顺顺带队抵达捡手机的女子家里,发现其家人正在喝酒聚餐。
记者在现场看到,面对王大强与民警的到来,现场有人配合,也有人从旁大声呵斥王大强,称“还你手机就行了,还报什么警!”场面险些失控。“我是按照流程过来了解捡到手机阿姨的信息,做好登记,要是不方便,阿姨可以再找时间来派出所处理,请大家不要激动。”面对混乱的场面,民警杨顺顺全程理智、果敢处置,及时安抚好大家的情绪。
“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们已调取监控取证。”杨顺顺介绍,捡手机的当事人为一名六旬老妇,已于次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目前,警方已固定好相关证据。
杨顺顺希望通过法治时报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捡到他人东西后,将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会构成侵占罪。他提醒广大市民,捡到东西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也可报警处理。
“我们在依法处理各类警情时会耐心地普法,要让群众懵懵懂懂进来,清清楚楚出去,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所长郑见强看来,每一次接警、出警都是最好的普法契机,而派出所每一位民警都是“普法大使”,“我们希望在民警的带动下,更多市民懂法,在遇到各类问题时,能依法保护好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