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11月20日,海口两级法院统一开展“飓风行动”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到位金额550.42万元,查封房产5套,扣押车辆2台,搜查2人,清场2件,查询被执行人财产31宗,查找被执行人31人,拘留2人。
据了解,此次“飓风行动”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执行标的10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为突破,带动执行质效整体提升,实现“一次性有效执行”,维护了司法的尊严和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切实做到了办实事、暖民心。
害怕司法拘留 及时借钱还款
申请执行人莫某某与被执行人蔡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后,莫某某向海口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海口中院执行局依法向蔡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但蔡某某未履行,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
11月20日,承办人传唤蔡某某到法院,向其进行释明,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如实报告财产。蔡某某来院后仍拒不报告财产,不配合执行。承办人对其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准备采取拘留10日的处罚。蔡某某这才深感事态严重,赶紧表态称当天能筹到案款。截至当晚8点43分,蔡某某的朋友共向法院的案款账户缴纳了38470元。至此,蔡某某履行完毕该案全部债务。
彭某从2021年1月起拖欠海口某餐饮公司餐费未付,海口某餐饮公司诉至美兰法院。美兰法院判定彭某须向原告海口某餐饮公司支付餐费3859元及利息,但彭某未按判决履行。海口某餐饮公司于今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美兰法院立案执行后向彭某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彭某收到后未履行亦未报告其财产情况。承办法官数次传唤彭某,但其拒绝到庭,并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
美兰法院决定对彭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在彭某住处蹲守但未能找到其人。承办人告知彭某,美兰法院将升级强制措施,并通过函请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彭某意识到事态严重,按时来到法院但仍抱有侥幸心理,一再请求推迟履行时间。法官当即决定实施拘留,当彭某被戴上手铐、押上警车后,放下了侥幸心理,表示可以向朋友借钱偿还。当天,彭某借到钱后立即偿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执行完毕。
被传唤到法院 当场还清案款
在申请执行人虞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秀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7700元。秀英法院依法对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并多次传唤刘某进行询问。
在询问现场,刘某认为判决文书有错误不应执行,抵抗情绪激烈。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刘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救济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并告知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刘某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在申请执行人洪某与被执行人蔡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海口中院二审判决,蔡某应向洪某退还款项3600元。判决生效后,因蔡某拒不履行,洪某向龙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华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蔡某,蔡某均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较小,故法院决定加强执行力度,对蔡某采取拘留措施。承办法官先是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在向其出示拘留决定书后,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将全部执行案款转入本案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拖欠工资逃避执行
用强制措施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骆某与被执行人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照仲裁决定书,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向骆某支付工资6862.07元,因该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骆某于今年7月31日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未找到该公司负责人的行踪,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1月20日下午,骆某在某小区找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后,马上通知执行干警。承办法官立即联系法警,前往该小区将李某带回法院。
在羁押室里,承办法官耐心释法,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李某表示“无钱可还”。经过数小时的劝解,法官认为李某并无还钱的意愿,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安排法警带其前往医院准备体检。到达医院后,李某才知道法院动了真格,当场支付给骆某6800元。经骆某同意撤销拘留申请,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