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11月20日上午,东方市新龙镇上通天村村民符某通将一面锦旗送到东方市司法局新龙司法所,感谢该所工作人员帮助其拿到土地租金5万元。
据了解,10月10日上午,上通天村村民符某兴、符某通父子到新龙司法所反映土地租金纠纷情况,称其与同村村民符某波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土地承包期限为6年,租金每年每亩1200元,并商定于2020年7月10日前分两次将租金付清,但截至今年10月,符某波仍未付清租金。符某兴和家人多次上门及电话向符某波催款,但符某波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土地租金。
10月10日下午,新龙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及上通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达成一致和解意见。11月7日,符某波向符某兴支付土地租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