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飞杰
“解决问题,首先要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然后抓住关键环节,这样才能有效化解问题。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11月2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海宏向法治时报记者介绍了该局牵头,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矛盾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近10年“民告官”纠纷的经过。
一份协议导致近10年纠纷
据了解,2002年6月11日,白沙金波乡为了整治乡容乡貌,经乡党委政府讨论,决定以土地置换的方式,把原居住在金波乡文化站门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韦家某38.5平方米的房屋用地,迁移到该乡一块面积为127.5平方米的企业用地上。经韦家某同意后,金波乡政府在韦家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记事”一栏中手写标注了土地置换的面积、四至范围等相关内容,并明确标明了“换地不换证”。在标注的下方,有当时的乡政府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签名,还有加盖的政府公章。
2014年,当韦家某到相关部门报建,准备在置换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时,被告知申请报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报建的地址不一致,即置换的土地不符合报建规定,不能报建。
“当时,我父亲很生气,明明是政府让我这样做的,现在怎么会变呢?”韦家某的儿子韦某某说,为了要一个说法,其父亲不停地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这一反映就是近10年时间。
一个建议引起多部门合力破题
今年7月21日,韦家某在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未果之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白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文简称资规局)列为被告,把白沙县金波乡列为第三人,向昌江黎族自治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清资规局换发相应的土地使用证,金波乡政府协助其办理相关换证手续。
8月15日,该案在昌江法院开庭。
“本案开庭后,我们结合三方当庭质证和法庭调查,认为本案调解结案更能体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于是向白沙相关部门提出调解建议。”担任该案的审判长谭凌云告诉记者说。
“昌江法院向我们提出调解建议后,我局由多年公职律师经验的副局长伍海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案进行了梳理,摸清了问题的来龙去脉。”白沙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浩说。经调查,韦家某的诉求合理,案件事实各部门没有异议,并且在韦家某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相关部门在努力解决问题。
“今年初,我们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乡党委以‘新官也理旧账’理念,对全乡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对韦家某这个历史遗留的建房问题,我们进行过调查。在此之前,乡党委书记周苗还一直与资规局等部门在沟通,想方设法解决这个问题。”金波乡人大主席、分管综治工作的马权和介绍。
“三调联动”近10年纠纷一日解
“这个案件是历史原因遗留的积案,时间跨度较长,涉及部门较多。我们对案件分析后,在昌江法院等多部门支持下,决定通过‘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当面办公,合力解决这个行政登记问题。”伍海宏说。
10月24日,由牙叉镇人民调解委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组成的行政调解,昌江法院组成的司法调解,与韦某某,白沙自规局的相关负责人和金波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在白沙信访局面对面展开了调解。
“在调解中,大家心平气和,调解现场非常和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分别说明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一个推脱责任。”伍海宏说,本案的症结是韦家某的土地被置换后,如何解决办理不动产证?在办理不动产证中,产生的多出面积的差价、土地评估费由谁承担?以及不动产证办理的相关后续问题。
问题症结找到了,解决起来就方便了。
当天,经“三调联动”调解协调,达成了调解方案,即由白沙信访局协调相关部门支付解决韦家某土地置换后,多出面积的土地差价和土地评估费,金波乡政府协助韦家某家人做好土地变更手续,协助办理不动产证。
“我对这个调解方案很满意,没有其他意见了。”11月2日,韦某某告诉记者说。
“这个调解方案三方都很满意,接下来,我们将按照调解定下来的方案逐步落实。”伍海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