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鸿河 记者许光伟 通讯员杜丹丹)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一起二次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
11月1日21时20分许,儋州交警组织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在万洋高速儋州互通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号牌为琼Exx88xx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执勤点时轨迹异常。民警立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现场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官,我们是‘老熟人’啊,之前也是你查的我。”现场讯问时,驾驶人周某某突然向民警套近乎,称自己曾被民警“查”过。执勤民警立即就男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驾驶人周某某曾于2022年11月11日因酒后驾驶被儋州交警查处过,正是自己经办的。
“整整一年了,你咋不长记性呢?”面对执勤交警的严肃批评,周某称当日其和朋友在兰洋镇一饭店吃晚饭时喝了几杯啤酒,认为啤酒度数不高、“问题不大”,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门,没想到刚上路没多久就被交警拦下。
最终,该支队依法对周某某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