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何鹏程)11月3日,定安法院居丁法庭发挥人大代表在纠纷解决中的特有优势,联合人大代表一同化解一起离婚纠纷。
据了解,原告、被告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因不堪忍受被告长期辱骂,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收到案件后,包点联络法官立即联系被告,询问其是否同意调解。得到肯定答复后,法官迅速联系原告、被告双方所在的黄竹镇南海居委会,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
原告、被告充分表达意愿后,在离婚诉求上达成一致,但对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问题产生分歧。人大代表围绕家庭经济来源、双方工作情况、子女成长等因素,带领原告、被告进行全方位剖析,调解法官则从法、理、情的角度释明法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人大代表和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据了解,定安法院在案件诉源治理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工作中的建言献策与基层治理作用,推进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长效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