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10月29日,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依法查处。
当天,乐东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在辖区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0号统一行动”。当天22时18分左右,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琼D号牌电动两轮摩托车向抱由镇乐祥路执勤卡点驶来。执勤路管员立即将其拦停检查。
当路管员靠近该车驾驶人文某时,发现文某身上散发着酒气,疑似酒驾,随即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经呼气测试,文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路管员随即将文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查。在对文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文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乐东公安交警依法对文某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550元,对其涉嫌醉酒驾车的行为,待血检结果出来后,乐东公安交警将根据血检结果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