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1.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证书号146884300111,证件有效期自2004年10月29日至2008年3月21日,声明作废。
2.乐东黎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证书号146884300153,证件有效期自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3月21日,声明作废。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