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吴雪玲)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包点法官王一茗到大安镇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现场指导调解一起土地纠纷并对中心调解员进行常态化指导调解。
据了解,罗某于2022年底擅自在大安镇昂外小学的土地范围内种植槟榔,该校负责人多次与罗某交涉,要求罗某清除涉案地上的种植物,但罗某予以拒绝。双方对土地权属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后双方到大安镇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申请调解。在得知该起纠纷后,王一茗与中心调解员对该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该校负责人出示了《国有土地证书》,欲证明罗某所种植槟榔的土地属于小学的土地范围,认为罗某的行为属于侵占国有土地,要求罗某清除地上种植物并返还土地。而罗某则认为,其种植槟榔的土地属于其自行开荒的土地,其并未侵占小学的土地。王一茗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辩解后,对双方进行相关法律释明,同时指出该纠纷的关键点在于明确土地权属,因双方均表示对涉案土地拥有使用权,建议双方待明确土地权属后再作进一步维权。双方在听了法官的法律释明讲解后表示,将对涉案土地进行测量,进一步明确土地权属后再进行维权。经过调解,当事人的情绪得到缓和,调解取得初步成效。
调解结束后,王一茗还开展常态化指导调解工作,为中心调解员提出专业性指导建议,进一步强化调解员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