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 通讯员莫掬岚)9月22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保亭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陈某义(已退休)涉嫌受贿罪一案。
保亭纪委监委、人大、政协以及交通局、税务局等单位共计80余名干部代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8年期间,陈某义在担任保亭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吉某民、王某辉等19人钱款共计142.2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陈某义当庭认罪认罚。庭后将结合庭审举证、质证情况,综合评析案情,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把职务犯罪庭审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切实警醒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正心明道,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