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罗伟菊)近日,定安法院执行局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顺利执结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扭转怠于执行的不良风气,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原告莫某与被告陈某的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定安法院依法判决陈某返还莫某出资款。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不予履行,莫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约谈的方式做思想工作,但陈某均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得知,陈某存在履行能力却逃避履行。对于这种妄图在债务上“躺平”的被执行人,法院决定依法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拘留过程中,陈某慑于法律威力,当场表示愿意偿还部分款项,并通过长期履行的方式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直至履行完毕。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定安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坚决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