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 陈皓)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一天强制执行两起排除妨害案件,成功清除涉案土地附属物,将50余亩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用,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乐东某椰林公司位于莺歌海镇北区的13亩土地和莺歌海镇海坡的38亩土地,于2018年底起分别被梁某、陈某侵占种植哈密瓜并搭建瓜棚等附属物。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乐东某椰林公司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梁某、陈某清除各自侵占涉案地上的附着物并返还土地。2021年3月、2022年12月,法院分别判决梁某、陈某将侵占的土地返还给原告。判决生效后,梁某、陈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4月、6月,乐东某椰林公司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两起案件。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局分别向被执行人陈某、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清除涉案地上的附属物,但陈某、梁某仍置若罔闻。考虑到涉案地上还有陈某、梁某种植的瓜苗以及搭建的瓜棚等,为尽量减少其损失,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明理,希望陈某、梁某能够自行清理涉案土地上附属物,但陈某、梁某依然不愿意配合执行。乐东法院决定对两起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8月31日上午7时30分,执行干警和公安干警前往涉案地莺歌海镇海坡,从沟通协调到现场的维稳、再到挖掘机对涉案土地附属物的清理等工作,均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干警经过4个多小时的联合作业,38亩涉案地案件上的附属物顺利清除完毕。随后,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前往莺歌海镇北区另一个涉案地。历经3小时的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梁某种植在13亩涉案土地上的哈密瓜以及瓜棚等附属物全部清除,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至此,申请执行人被侵占的50余亩土地全部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