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季 通讯员梅艺馨)近日,澄迈县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立案走访、固定证据、审查案件,制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加强管理检察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对流动食品摊点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在依法履职中调查发现,辖区流动食品小摊设在有关规定明确禁止的校门口附近,有的甚至就在学校大门口。部分流动食品摊贩未配备食品经营卫生设施、未按规定公示健康证明、未办理备案、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部分食品原材料来源不明、售卖的食品也基本裸露在外,没有防尘防蝇防虫等情况,入口食品裸露在空气中,易受到过往车辆、人群产生的粉尘等物质污染,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为此,该院建议相关职能对辖区内的流动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监督管理,划定适合经营区域,允许在划定区域内摆摊;多部门协调联合发力,保障摊贩生计,方便群众生活,既要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也要规范流动食品摊贩经营行为,还校园周边安宁也守住“人间烟火”,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辖区中小学完成摸排和整改工作,不仅迅速对校园周边出现的无证流动食品摊贩进行了查处和取缔,还对周边从事食品售卖的商户进行了梳理,重点就食品来源、卫生、保质期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同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以确保整改能够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