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和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近日,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2万元。
据了解,3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白水塘路昌茂某小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小区部分电梯存在超期检验、抖动、运行噪声较大、轿厢内紧急通话系统不通等问题。
经调查,昌茂某小区目前正在使用的电梯有27台,电梯的检验期限截至今年1月31日。今年1月15日,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委托第三方电梯检测公司对该小区27台电梯进行检测,因上述电梯存在报警装置功能失效、限速器动作速度未完成校验等问题未能通过年检。
2月25日,第三方电梯检测公司出具上述27台电梯的检测合格报告。3月27日,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提交整改材料、整改报告。5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整改复查,该公司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然而,5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再次接到该小区业主举报,称有未具备资质的人员更换电梯钢丝绳、曳引轮。
经调查,物业公司为了修好小区的故障电梯,自行采购了电梯配件,未委托有修理电梯许可证的公司,直接联系名叫熊某伟的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对该小区某单元的电梯进行维修,更换钢丝绳、曳引轮。经查询求证,熊某伟目前未在其持证单位(海南住安电梯公司)任职,属于自由职业者。
6月2日,该物业公司终止熊某伟的维修施工,委托现小区的电梯维保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对该小区某单元电梯钢丝绳、曳引轮进行维修更换。
由于海南昌茂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电梯、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电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委托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修理电梯,并给予罚款合计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