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小亮 通讯员符西西)近日,针对部分烟草零售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现象,临高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监管职责。
据了解,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和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中发现,临高县部分烟草零售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现象。该院第一时间成立办案组,走访调查临城镇、新盈镇、调楼镇、波莲镇等地的多家商户,发现部分烟草零售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以及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标志等问题。
针对部分烟草零售商户存在的问题,临高县检察院依法向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高县烟草专卖局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对本县辖区内烟草零售点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工作,依法整治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烟草零售点的普法宣传。
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高县烟草专卖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并在限期内回复,说明采纳检察建议和整改落实情况。目前,临高县市场监管局已前往检察建议书提及的15家商户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并对辖区内所有烟草零售点走访调查,同时对店铺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
据了解,针对检察建议书提及的15家商户违法行为,临高县烟草专卖局对1户持证户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1户无证户责令限期内整改并罚款500元,对5户持证户、8户无证户进行警告处罚。同时,全面排查全县中小学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各类售烟商户,开展检查活动17次,查获无证户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1宗,罚款500元。该局还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9次,协助县市场监督局、县综合执法局查处无证售烟案件7宗,同校园周边商户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承诺书18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