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高媛)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省一中院辖区房地产案件风险,给基层法院审理房地产疑难案件“解扣松绑”,近日,省一中院相关负责人带领民一庭房地产审判团队先后到屯昌法院、琼海法院召开辖区中部、东部片区法院房地产案件审判座谈会,辖区十家基层法院民庭庭长、立案庭庭长及房地产审判专业骨干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民一庭对辖区基层法院审理房地产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解答,并对审理房地产案件中涉及限购政策、未经行政机关审批的项目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以及因预约合同的解除导致守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弥补等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在随后的交流环节中,两级法院的参会人员就房地产审判实践中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形成了一致的审理思路和认识。
会议要求,要持续加强业务学习。法院的公信力、裁判的客观公正来自于对争议事实的客观认定和对法律的精准适用。要持续加强对房地产类群体性纠纷的诉源治理。在发生房地产类群体性纠纷时,可优先做出示范性裁判,通过该裁判结果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要持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法官要始终坚守廉洁初心和职业操守,以廉洁的司法行为保证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