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信用卡持卡人及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借款人,经我行多次催收仍未按信用卡章程和合约约定依法偿还信用卡不良透支本息,未按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合同约定依法偿还个人信用消费不良贷款。本通告发布后,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偿还全部透支本息,否则,我行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在此通告前还清欠款,请忽略该通告。
以下欠款截止于2023年5月31日数据,单位:元,欠息以还款日计算为准。联系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78号,电话:0898-66261224,6619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