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似一盏明灯,法如一把利剑。新时代的青少年,不仅有诗和远方,更应有梦想和家园。”今年2月中旬,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海南师大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王京洲,以“拒绝校园欺凌,让校园生活留下美好回忆”为主题,开启了琼中未成年人“护苗”三年专项行动第一课。
自我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琼中法院积极履行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职责作用,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邀请学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有效拓宽青少年法律视野,增强未成年人法律素养。
今年5月,琼中法院发出全县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紧箍甩手家长,挽救迷途少年,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全社会撑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蓝天。
紧箍甩手家长
挽救迷途少年
每一位青少年误入“迷途”,都离不开家庭的责任。
近日,琼中法院对一名犯盗窃罪的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首份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2022年11月18日凌晨2时许,小红(化名)伙同他人偷偷来到县城一家手机店盗窃20部手机,又到一家水果店盗窃手机和现金。小红一伙人盗窃得手后,搭乘一辆的士逃往三亚市。第二天,小红被警方抓获,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小红年幼时父母离异,虽然他一直跟随父亲生活,父亲却长期疏于对他的管教,导致他有多次盗窃记录。法官认为,小红的父亲并没有积极履行作为监护人的职责,违反了监护人监护职责的禁止性规定,依法应予以纠正。
今年5月4日,法官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派出所寻找到小红的父亲,并一同来到小红父亲住所地村委会,向小红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
同时,法官还与昌江叉河派出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对小红的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你和孩子应该多沟通,对孩子放任不管,是你的失责。”法官对小红父亲说,在小红服刑期间,应多引导小红认真反思,认识自身错误的行为,作为监护人要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懂得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为了防止小红父亲无视《家庭教育令》,法官还提醒道,《家庭教育令》具有强制效力,如义务履行人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将担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联动化解校园纠纷
为“护苗”保驾护航
中小学校园纠纷关乎未成年人成长等诸多问题,不能漠视,亦不能草率应对。
近日,琼中法院联合营根派出所及学校成功化解一起校园纠纷,将矛盾化解,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作为法治副校长的琼中法院行政庭庭长谭丽丹、时任琼中公安局营根派出所所长张明,来到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琼中附属实验小学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针对该校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邀请了当事人及家长就事情经过进行了解。
经过沟通,两位法治副校长考虑到三方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在这关键时期,监护人对他们的行为指导和教育尤为重要。
监护人处理事情的态度和做法将直接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行为规范等。
综合考虑可能对孩子们造成的影响多方面情况后,法治副校长们建议大家持友好态度妥善化解此次事件,并提出了调解方案。
这起纠纷的监护人听取处理方式后,表示认可和接受,最终此次纠纷得以调解成功。
矛盾虽然化解了,但不能忽视孩子内心的想法。两位法治副校长们单独与孩子们进行面对面交流,以友人的方式沟通,打开他们的心扉,倾听他们的想法,并做出正能量的引导。
通过与法治副校长谈心,孩子们的心结得以化解,分别意识到自身问题,积极乐观面对。
送法进校园
筑牢校园安全线
近日,针对学校偶发学生安全事故,为加强校园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环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作为法治副校长,琼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雪玲,湾岭法庭庭长刘慧静,分别来到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思源实验学校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与该校校长马德军和师生们就“校园安全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邓雪玲、刘慧静结合近期发生在学校的安全事件,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知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增强教师、家长、学生安全意识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就学校近期发生的案件,两位法治副校长迅速展开了诉前调解。
经过这场法治安全座谈交流,马德军认为,两位法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主动对接学校和师生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与学校共同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不仅增强了学生法治意识,还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护航学生们身心健康成长。
下一步,琼中法院将结合“护苗”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安全意识教育,与学校共同努力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功能,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点亮护航明灯。
同时,该院将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屏障中寻求突破,将“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做到既有深度,更有温度,让法治在师生心中生根。(传敏)